文件與行動清單

車禍證據保全清單

整理事故後 0–30 天的證據與文件節點。

01

把證據與下一步放在同一張工作單

先核對一件事故,再逐項整理。可以用稱呼和文件位置;原始檔與證據不會上傳到這裡。

先確認這一件事故

日期只用來整理節點。身分未核對時,仍可整理清單,警方文件申請需另確認。

去哪裡找 當事人登記聯單或警方受理紀錄的事故日。

去哪裡找 你此次整理的日期;不是資料取得或理賠核准日。

去哪裡找 核對事故地點與受理警察單位;其他地區的辦法需另查。

去哪裡找 由受理警察單位確認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及必要證明;不由本工具認定。

輸入只留在本頁記憶體。離開或重載不保存;下載及列印由你明確選用。

逐項核對,先保留原件

已備代表你有原件或原始檔;尚待核對的已備不會算作完成。不適用要記下本案原因。

現場與警方紀錄

  • 安全與救助優先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碰撞位置、車損與傷勢照片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道路方向、號誌與標線照片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在安全與警方指示下記錄原位置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當事人、證人與保險聯絡資料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行車紀錄器原檔與監視器位置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傷勢與就醫資料

  • 診斷證明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傷勢照片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醫療收據與費用明細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後續症狀與就醫紀錄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支出、修車與工作損失

  • 醫療、照護等支出證明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修車前損害照片與估價單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修車發票或收據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薪資證明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扣繳憑單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薪轉或收入往來紀錄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  • 請假與工作損失紀錄

    去哪裡找 核對你手上的原件、原始檔或承辦窗口。

    記下來源或待補內容

    去哪裡找 可記醫院、修車廠、文件位置及要詢問的窗口;可用稱呼,不需完整個資。

行車影像與監視器保全

沒有全國統一的監視器保存日數。未知日期不會補成七日或三十日。

有攝影機位置或聯繫資料時,加入一筆;尚未加入不表示現場沒有影像。

特殊警方補製/保險書面通知(有需要再填)

警方當場不能/不宜調查紀錄

去哪裡找 向承辦警察單位核對,與現場圖/照片申請日不同。

書面通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人

去哪裡找 依保單、事故資料及保險人收件方式核對;不是全部理賠文件的完成期限。

02

你的事故證據工作單

第一次整理後,修改任一項就會更新;日期改動後,原件與申請身分需重新核對。

回到資料修改

從一件事故,整理出下一步

先填事故日與整理日,再逐項記錄你已備、缺件或需要確認的資料。內容只留在本頁記憶體。

先填事故日期

公式、規則與使用限制

依警察機關公告整理事故現場聯單、事故 7 日後現場圖與照片、30 日後初步分析研判表。日期是名義申請節點,並非實際取件、辦公日、最後法律期限或責任認定。申請身分與所需證明由承辦警察機關確認。

現場、診斷與醫療支出、修車與工作損失原件各自核對。「不適用」須有本人原因,「已備」仍需核對原件;完整工作單不表示理賠、肇責或法律主張成立。沒有全國統一的私人監視器保存日數,持有人告知日期另列為本件資料。

警方特殊補製起點與照片申請節點分開;保險書面通知提示不是所有理賠文件的完成期限。精確最後期限、假日與特殊案件須詢問承辦窗口;查無明確資料不補日期。

常見問題

事故多久可以拿到現場圖、照片和初判表?

本頁依公告日數列名義申請節點,申請與實際取件不同。請向處理事故的警察單位核對身分、方法與辦公安排;初判不是法院判決或最終責任比例。

監視器一定會保存七日或三十日嗎?

不能這樣推定。請儘速洽警方及持有人保全,填本人已核對的告知日期;未知就保留「待確認」,超過日期也不直接判定已刪除。

「已備」代表已符合求償或理賠資格嗎?

不代表。這是本人文件狀態,不判肇責、求償金額或理賠核准。診斷、支出、修車與工作損失原件各自留存;有缺件向原出具單位核對。

填了醫療資料或備註,網站會保存嗎?

不會。只在本頁記憶體整理,不登入、不上傳或保存。工作單由你主動下載或列印;證據檔案仍須由你自行妥善保留。

日期或狀態輸錯,可以恢復處理嗎?

可直接改回,不需要重填整張清單。事故日期改動會撤回原件、申請身分及特殊文件的核對確認,保留已填內容,請依本件資料重新核對;離開或重載本頁不保存。

公式來源與資料版本

車禍警方文件申請節點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06-07-01

七日及三十日是可申請的節點,實際資料及取件由處理警察機關確認;監視器保存時間不統一,請及早提出保全需求。

事故現場與就醫證據清單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先救助及確保安全,再保留事故與就醫資料;後續才出現傷勢的紀錄也應保留,本工具不判定傷勢或醫療因果。

修車、支出與工作損失文件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把已備、缺件、不適用與待確認分開;備齊文件是協商準備,不能表示請求或保險已獲核定。

不能當場完成調查紀錄的補製節點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2-07-09

當場不能或不宜作調查紀錄時,另有原因消失後七日內聯繫補製規定;這和七日後申請照片不同。

強制車險事故通知與理賠申請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如涉及強制車險,五日內書面通知與完整申請理賠是不同步驟;有疑問請向保險人確認,不因倒數逾期宣告不能申請。

  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4-02-17

  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3-05-24

  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5-03-19

  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1-21

  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各項規則與來源依上列日期個別核對;未確認的項目仍需向主管機關查證。

本頁為概估/試算工具,結果依輸入條件、規則版本與假設產生,非官方核定,亦非法律、醫療或投資建議。辦理時請以主管機關及契約實際認定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