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重要時刻

遺產分配試算

分清應繼分、特留分與獨立呈現的遺產稅。

01

先列完整家族與死亡時序

先看法定比例,再按需要補簡化價值及獨立稅務。用稱呼即可;下一代、拋棄與失權都以正式文件核對,不用口頭說法代替。

01 以這件死亡事件為基準

去哪裡找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,不用遺囑日期;特留分依這個日期選已公布版本。

去哪裡找 戶籍與繼承系統表;涉外/大陸、胎兒、身分/失權爭議或特殊案件需由法律窗口認定。

去哪裡找 遺囑、家屬文件與法律窗口;有遺囑仍不能由本頁審查效力或自動分割。

02 列家人,再逐位核對

可用「長子」「孫女」等稱呼,無需姓名。每順位分有家人、已確認沒有與尚未確認;只編輯目前那一位,不必重填共同資料。較前順位有遺漏不能直接跳下一順位。

配偶關係

去哪裡找 戶籍婚姻與除戶資料;離婚、未登記、爭議等先向正式窗口確認。

子女與下一代

去哪裡找 戶籍與繼承系統表,包含依法認列的收養關係;需要時在人物分支補下一代。

父母

去哪裡找 法律上的父母關係與死亡當時存歿,收養情況先核對戶籍。

兄弟姊妹

去哪裡找 戶籍與繼承系統表,兄弟姊妹的子女不自動代位。

祖父母與外祖父母

去哪裡找 法律上的祖父母關係及死亡時存歿;較前順位未知不能直接跳過。

選清單上的一位家人,核對他的法律關係與死亡當時狀態;新加入會直接開啟該人物。

03 金額展示與稅務,按需要分開整理

去哪裡找 可以先只看法定比例。金額不代表最後分割,不當成遺產稅基,也未計夫妻剩餘財產、歸扣及債務。

去哪裡找 稅務口徑獨立,不能以民事價值或每人應繼分直接算個人稅單;需要國稅局已核資料。

資料只留在本頁記憶體,不上傳或保存。可用稱呼代替姓名;範例需明確選用,概估不是官方認定。

02

家族份額與文件工作單

第一次整理後,修改條件會即時更新。

回到條件修改

等待死亡事件與家族資料

先找法定比例,再分開整理價值與稅務

備好除戶戶籍與繼承系統表、遺囑與法院拋棄資料。可用稱呼;沒有此順位需明示,不把未知親屬當零人。

公式、規則與使用限制

依死亡日期核對一般國內案件的法律上配偶與各血親順位。直系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依官方民法規則,較前順位未確認不能直接跳過。子女先死或失權的代位按原分支處理;有效拋棄與代位不同,前一親等全拋棄需再核對完整下一親等。兄弟姊妹的子女不自動代位。

應繼分與特留分各自列精確分數,特留分依被繼承人死亡日期選版本,不以遺囑日期切換。已公布新版本自 2027-02-17 適用,兄弟姊妹特留分變動不使其法定應繼分消失。未來日期僅是已公布規則的明示情境,不能當未來核定。

簡化金額只是你明示的展示價值,未計夫妻剩餘財產分配、歸扣、債務及其他調整,不是最後可分配或自動可領現金。非整元分數保留精確值與近似值,沒有通用法定四捨五入;遺囑效力、扣減請求與正式分割仍需法律窗口確認。

遺產稅完全獨立,使用國稅局已核對課稅淨額,或全部已認列課稅總值與完整扣除清單。死亡前特定贈與、資產估價、居住者與特殊案件範圍需要認列;不把民事展示價值、應繼分或人頭直接當稅基及每人稅單。未公告年度停止稅額,不沿用前一年。

涉外/大陸、胎兒、親屬或失權爭議、家人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連續繼承、深層代位與部分拋棄混合等待認定組合,停止受影響完整比例並指向法律窗口。正在考慮或法院尚待認定的拋棄不當有效拋棄。結果是簡化情境與整理清單,不提供法律認定、最後遺囑分割或自動現金給付。

常見問題

應繼分與特留分,是最後可以拿到的金額嗎?

不是。應繼分是法定比例,特留分是依死亡日期版本整理的參考;遺囑效力、扣減、夫妻剩餘財產、歸扣、債務與實際分割另核對。展示金額不是自動可領現金。

兄弟姊妹特留分新制,依遺囑日期還是死亡日期?

依被繼承人死亡日期選已公布規則。新版本自 2027-02-17 適用,手足特留分變動與應繼分分開;有遺囑也不能用遺囑日期替代死亡日期。

子女已死亡與子女拋棄繼承,都讓孫子代位嗎?

不能混為同一件事。先死或失權可能依法代位,拋棄本身不是代位原因;全前一親等拋棄可能需要核對下一親等。請完整列家族分支及法院紀錄,複合待認定組合不猜比例。

繼承人後於被繼承人死亡,可以直接刪掉他嗎?

不可以直接簡化。涉及另一件連續繼承,需要各件死亡、親屬與文件認定;本頁停止該完整分配,請帶繼承系統表向法律窗口確認。

父母或下一代資料查不到,可以先當沒有人嗎?

不能。沒有家人要明確核對,未知較前順位不能跳過。清單與人物存歿、法律關係、法院拋棄及失權分別核對,不把空白當零人。

遺產稅能直接用上面的展示價值乘應繼分嗎?

不能。國稅局課稅估價、免稅、扣除及死亡前特定贈與與民事分配不同。本頁獨立整理遺產稅,不分派每人稅單;零稅額也不代表免申報。

家族樹需要輸入真正姓名嗎?

不需要。可用長子、配偶、孫女等稱呼,所有資料只在本頁瀏覽器記憶體處理,不登入、不上傳或保存。離開或重載不恢復,列印由你自行留存。

公式來源與資料版本

法定繼承順位與配偶比例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1931-05-05

先確認完整順位,再列各人法定比例;金額只是依填入遺產價值展示,不等於最終分配。

子孫代位與失權認列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1931-05-05

先死或已確認喪失繼承的子女才有代位;拋棄依另一套規則,手足子女不自動代位。混合情形須保留子股並核對法院資料。

拋棄繼承與後續分配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09-06-12

正在考慮拋棄與已依法拋棄分開;部分拋棄、全子輩拋棄與代位混合各走相應規則,未確認資料先停止份額結論。

死亡日於新法前的特留分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1931-05-05
適用迄日
2027-02-16

2027年2月17日前開始的繼承仍含手足特留分;比例是最低保障參考,不是自動現金給付,遺囑及扣減由法律程序處理。

2027年2月17日起的特留分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7-02-17

已公布的新制預定2027年2月17日起適用;刪除手足特留分,法定應繼分仍保留。生效前使用未來日期要標情境並於上路時再核對。

114年遺產稅金額與級距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5-01-01
適用迄日
2025-12-31

遺產稅另列試算,依死亡年度選金額。這些扣除必須符合各自條件;沒有資料不能當作零。

115年遺產稅金額與級距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1-01
適用迄日
2026-12-31

遺產稅另列試算,依死亡年度選金額。這些扣除必須符合各自條件;沒有資料不能當作零。

遺產稅淨額與分級公式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17-05-12

遺產稅的估價和民事分配基礎可能不同。先填申報參考清單或經確認的稅務價值,再算整件遺產的稅額;本頁不按應繼分自動分派稅單。

  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30-12-26

  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30-12-26

  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31-01-24

  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80-01-18

  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7-09-18

  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5-08-31

  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8-02-21

  1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9-10-22

  1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1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73-02-06

  1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73-02-06

  1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4-11-28

  1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5-11-27

  1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09-12-24

各項規則與來源依上列日期個別核對;未確認的項目仍需向主管機關查證。

本頁為概估/試算工具,結果依輸入條件、規則版本與假設產生,非官方核定,亦非法律、醫療或投資建議。辦理時請以主管機關及契約實際認定為準。